考試好處 考 試 教學方式 好 處 保險經紀人考照班 獨創法條結構圖 師資介紹 師 1 第一章 【總則】 資 將條列式的保險法結構化 第六節 再保險(§39~§42) 介 紹 課程說明會 §41 無保費請求權 教學方式 教 學 方 主講:寧克烈 式 §39 九大特色 九 再保險人 原保險人 原要保人 大 特 色 §42 債的相對性 開始報名 原被保險人 開 始 報 名 §40 無賠償請求權 6